| 释义 | 
		     法律分析:     网络仲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的,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仲裁裁决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