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股能执行竞业限制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退股的股东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者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单位能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要求其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如果股东不是上述人员,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不能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一、公司法竞业禁止条款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竞业禁止条款的内容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二、就职过程中是否存在竞业限制呢? 就职过程中是否存在竞业限制,要看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企业经营中如何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企业经营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3、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责任要有明确约定;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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