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公司有权拒绝对高风险群体的投保,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该权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风险评估原则和业务规则,决定是否承保保险。但不得违反本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重疾险条款》第二十二条规定:“本保险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重大疾病及其相关病史、家族病史等情况。如未如实告知,则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提供的风险信息,认真评估风险,并根据业务规则、承保能力、市场行情等因素,决定是否承保。” 因此,重疾险公司可以根据风险评估原则和业务规则,拒绝血友病患者的投保,但是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该权利,而且被保险人也应当如实告知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