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离婚时,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所有,包括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属於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夫妻一方的个人所有。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以下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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