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确保对方不能看望孩子? |
释义 | 离婚后,探视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剥夺。但若探视方患有严重传染病或藏匿子女,抚养方可以暂时拒绝探视。然而,探视权只能中止,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权利。 法律分析 离婚后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不让对方看望孩子,探视权是一种法定权利,不得被随意剥夺。不过如果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可以暂时拒绝让探视权人探视孩子。但是探视权只能中止,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拓展延伸 如何维护离婚后孩子的权益? 离婚后,确保孩子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一些方法来维护孩子的权益。首先,建立一个明确的监护安排,确保孩子能够与双方父母保持稳定的联系。其次,促进父母之间的良好沟通,共同决策孩子的重要事项。第三,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包括适当的住房、教育和医疗保健。此外,鼓励双方父母积极参与孩子的生活,包括参加学校活动、庆祝日子和共同度过休闲时间。最重要的是,保护孩子免受争议、冲突和不良影响,确保他们能够健康、幸福地成长。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维护离婚后孩子的权益,为他们创造一个稳定、支持和爱的环境。 结语 离婚后,确保孩子权益至关重要。建立明确监护安排,促进父母良好沟通,提供稳定居住环境,鼓励积极参与孩子生活,保护免受争议和冲突影响,为孩子创造稳定、支持和爱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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