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看具体情况,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如果总公司有相应的资质,分公司可直接适用母公司的资质,因为分公司相当于母公司的一个部门,其对外签订的合同由母公司承担。但是如果总公司没有相应的资质,分公司是无法签订合同的。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企业申请破产,其子公司会破产吗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见,根据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标准,可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区分为分公司及子公司两类。就公司设立的分公司而言,因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主体资格依附于总公司。因此,分公司当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权益,其全部资产及债务等法律关系由总公司概括承担。如总公司申请破产的,分公司全部财产权益计入总公司破产财产。分公司的全部债务,自然也在总公司破产清算中一并处理。 就子公司而言,《公司法》赋予其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独立的享有财产权,可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子公司享有财产权益与母公司彼此独立。在法律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互不连带。据此,母公司申请破产的,子公司不必然破产。 二、分公司可以购买社保吗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是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也不能独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己购买社保; 2、在总公司的注册地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