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未签合同,若因收定金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订立,应退双倍定金;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订立,则定金应退;若因定金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订立,则不能退还。 法律分析 付定金而未签订合同的人,若因收取定金的原因而导致无法履行或订立合同,则应退还定金并加倍返还;若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无法履行或订立合同,则定金也应退还;若因继父定金一方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或订立合同,则不能退还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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