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丢失购房贷款合同的补办手续 |
释义 | 房屋贷款合同丢失时,借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补办: 1.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复印合同。 2.若在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需声明合同作废并等待三个月后,重新签订合同。 3.若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没有购房合同原件,可提供房屋交易中心的信息证明。 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但仅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合同丢失后,可以采取相应措施补办合同,具体办理方式根据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房屋贷款合同丢失时,借贷人可以采取以下补办方式: 1. 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合同。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网签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能。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二、房管局能补办购房合同吗 房管局能补办购房合同。未预售登记前,合同丢失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即可;做完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前,合同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申请注销已签订的合同,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做完预售登记、办理银行按揭后,合同丢失除如上手续外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于房屋贷款合同丢失的情况,借贷人可以采取一些补办方式。如果在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作废剩余的合同,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在预售登记后但未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三个月后申请注销已签订的合同,再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对于公积金贷款而无购房合同原件的情况,借贷人可提供房屋交易中心盖章的信息证明。在补办合同过程中,借贷人应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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