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内容为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风险提示:需要注意下列夫妻一方获得的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