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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代表人可执行哪些情况?
释义
    本文介绍了法定代表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法院受理案件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可以作为法定代表人执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措施,但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法律分析
    能够作为法定代表人执行的情形包括:
    1.法定代表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法院受理此案件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拓展延伸
    法定代表人可以强制执行哪些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强制执行的情况包括:一是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必须履行而当事人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履行,或者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已经成就的;二是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权利受到侵犯而当事人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权利行使请求权的;三是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义务不明确,当事人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其内容并予以执行的。因此,法定代表人可以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必须履行而当事人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履行,或者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已经成就的情形。
    结语
    作为法定代表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就可能会面临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措施,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因此,作为法定代表人,要时刻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未履行义务而面临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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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9 5: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