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您好!关于职工 工伤 如何赔偿的问题,一般 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 职业病 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 医疗费 、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 医疗费用 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 4、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公费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5、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 工资 ,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二、员工 工伤赔偿标准 1、一级至十级的,发给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根据不同致残等级,分别为 伤残 职工负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的24个月至6个月。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2、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平均月工资收入的90%至75%。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职工易地安家的,发给安家补助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到达 退休年龄 时,伤残 抚恤金 低于国家规定计发的基本 养老金 标准的,应当按照基本养老金的标准补足差额部分。 3、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 护理费 。护理标准依照护理等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的护理费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4、致残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如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企业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