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建立伤残退役军人什么收治休养制度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建立伤残退役军人指令性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退役军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立伤病残退役军人指令性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安置。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解决伤病残退役军人的住房、医疗、康复、护理和生活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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