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办房产证要钱吗 |
释义 | 拆迁房办房产证要钱。 拆迁房办理房产证的契税。 拆迁房房产证办理材料如下: 1、拆迁赔偿协议书;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权证原件。 拆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 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权证。 一、房屋拆迁的环节有哪些 房屋拆迁一般需要五个环节: 一、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二、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三、拆迁人持有关文件和材料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对申请进行审核后,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若作出暂缓发证决定的,应说明理由。 四、房地产管理局在拆迁范围内以房屋拆迁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并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二、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可以改名字吗 理论上来说,购房合同在没有备案之前可以更名,而房产证没下来是否可以更名,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只需同开发商协商,但是相比第一种情况麻烦不少,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更名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2、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在产权证办出来以后,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需要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此种情况还是可以更名的: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是,把之前签订的合同注销,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处理起来比较简单; 3、房产证正在办理中,但尚未出证,此种情况下更名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税费。 一、办理房证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3、审核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办房产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总而言之,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购房者都是可以更改姓名的。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办理更名手续的。如果房产还没备案,那是有可能直接更名的。但是如果房产已经备案,那不能办理更名。购房者可以通过直接添加和赠与这两种方式,对房产证办理更名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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