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平责任原则及其适用 |
释义 | 公平责任原则及其适用 何谓“公平责任”民法上的公平责任又称衡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下,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公平责任来源于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另外,《民法通则》还规定了具体的几种适用公平责任的情况,从而使公平责任原则成为民法中的一项具体归则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重要体现,但也并非由法官完全自由裁量,它也有使用的规则:首先,必须是在确实无法确定双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就要求法官首先必须明确双方是否存在过错情况。其次,法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里的实际情况包括损害的事实和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状况。再次,精神损害赔偿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因为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是惩罚加害人,而公平责任原则的目的是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最后,一般认为只有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损害较小的情况下一般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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