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