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房屋买卖有有效期吗 |
释义 | 担保房屋买卖有有效期。担保合同的有效期,是指担保合同的期限,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也就是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 第二种情况,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 第三种情况,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3年,超过3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起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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