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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十级,公司一直不给予相应赔偿该怎么办?
释义
    工伤认定不确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职工、其近亲属或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不确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被拒,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工伤认定被拒时,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采取一系列行动。首先,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方案。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工伤认定。然后,与公司进行沟通,提出书面申诉,并要求重新审查您的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公司仍不予理会,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在整个过程中,保持记录所有沟通和行动的详细情况,以备将来参考。最重要的是,不要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坚持到底,争取公正和合理的赔偿。
    结语
    维权要坚持,工伤认定不公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咨询劳动法律顾问,收集证据,与公司沟通,提出申诉。如仍不理会,可诉诸劳动仲裁或法院。记录所有行动,维护权益不放弃,争取公正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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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2 19: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