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准备的债权转让协议能否用于证明当事人的债权关系? |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需要经过书面协议,但是律师会见期间准备的协议是否能够证明债权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合同,合同书面形式不适用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转让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律师为当事人代理诉讼,有权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并可以为当事人制作书面材料。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期间准备的债权转让协议可以作为证据,但是需要满足书面形式的要求。此外,如果债权转让协议存在争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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