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如果房子是父母在婚前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为婚前财产,不被分割。如果是父母在婚后明确赠与,则为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全款买的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法院分割。 法律分析 如果父母在自己婚前买的房子,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房子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不会被分割。如果父母在自己婚后明确赠与了房子,那么房子仍然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全款买的房子没有明确表明是赠与其中一方,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子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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