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有资格担任自己的诉讼代理人?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哪些人可以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资格范围,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监护人担任代理人的顺序是什么? 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诉讼代理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代理人享有的权利有: 1.依照有关规定有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2.有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3.申诉、控告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行政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类别 《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类别有: 第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第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这里的工作人员是指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第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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