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以一方的名义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是不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释义 | 婚前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双方出资是否基于共同目的。如果是为结婚而共同出资,则通常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如果产权人不认同,配偶需提供证据。 法律分析 判断由双方出资、以一方名义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双方出资是否基于共同目的购房。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是基于共同目的购房,如共同出资购买新房用于结婚等,一般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产权人不承认基于共同目的购房的情况下,其配偶需举证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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