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共同有一套房,法院可能会强制执行。一般来讲,如果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需要强制执行,对于夫妻共有住房是不会进行强制执行的;但是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共同共有的这套方并不是唯一的住房,则会对双方共有的房屋进行执行。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五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