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可以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但需遵守法律法规。非货币财产需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依法无权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应进行评估、核实,并确保作价不高估或低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