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