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债权如何优先执行 |
释义 | 不当得利债权不能优先执行。债权具有平等性,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债权之间不存在优先劣后。所有不当得利债权不能优先执行。除非在执行标的物上为该不当得利债权设定了担保物权。 一、债权人为什么不应向法院申请破产 因为这种方式对债权人债权的完满实现是不利的。债权人并不能因为申请债务人公司破产而对债务人公司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相反,一旦人民法院受理该破产案件,并宣告债务人公司破产,债权人其实是在为拥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作嫁衣。如果债权人有担保物权在手,债权人可以直接行使担保物权而根本不必通过破产还债程序。 二、多个债权人按顺序分配还是按比例分配 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三、返还财产请求权 无效合同的当事人依无效合同履行而转移财产的,其给付或受领行为都归于无效,无效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此时给付一方基于所有权依法享有主张受领方返还财产的请求权。 关于返还财产请求权的性质,理论上存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属于债权性质的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认为属于物权性质的物上请求权有的认为返还财产请求权虽然从性质上看主要是物权性质的物上请求权,但并不排斥根据不当得利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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