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2、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3、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4、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1、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2、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3、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4、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任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凭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