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独生子女药费报销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青岛对独生子女的医药费、教育费用有报销标准,还可享受养老保险和大病保险优惠。独生子女还可获得每月5至20元的保健费用。费用由工作单位或政府支付。 法律分析 一、青岛独生子女药费报销标准 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就读普通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杂费和普通高中、职(农)业高中的学费,可按有关规定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报销。办了独生子女证再办医保卡享受5%优惠。 有条件的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庄,可以分别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办理养老保险与大病保险;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庄,集体补助的部分,对独生子女父母的补助应高于其他投保对象5%以上。 二、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凭证享受以下优待: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5至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拓展延伸 青岛市独生子女药费报销政策解读 青岛市独生子女药费报销政策是指针对青岛市户籍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就医过程中产生的药费可以申请报销的政策。根据相关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在符合报销条件的情况下,将药费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报销方式得到补偿。具体的报销标准包括药费的限额、报销比例、报销范围等方面的规定。独生子女家庭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就医证明等,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报销。这一政策旨在减轻独生子女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 结语 青岛市独生子女药费报销政策旨在为青岛市户籍的独生子女家庭提供经济支持。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可申请报销医药费用的一部分或全部。报销标准包括限额、比例和范围等方面的规定。申请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该政策旨在减轻独生子女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五章 社 会 优 待 第五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开展巡回医疗、护理、康复、免费体检等服务。 提倡为老年人义诊。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社 会 服 务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将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等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开设针对老年病的专科或者门诊。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老年人的健康服务和疾病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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