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驾驶证换证根据规定,驾驶人必须在驾驶证有效期前90日内申请换领新驾驶证。若驾驶人由于服兵役、出国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换证,驾驶员可以在驾驶证审验有效期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驾驶证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三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延期期间,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