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份额确定如下:     1、同级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2、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     3、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给予适当的遗产。     继承份额是指各个法定继承人应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