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罚款要求违法者缴纳的钱款应当是其合法收入,而对违法所得的收入则应适用没收这种处罚。罚款是制裁手段而不是执行措施,因而与执行罚相区别。罚款的目的是制裁违法行为人,告诫其以后不再重犯,而执行罚的目的在于迫使行为人履行义务,使不履行义务的人承担新的持续不断的给付义务,从而促使其履行义务。 罚款是适用最广泛的处罚形式,主要适用于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行政违法行为,或者适用于通过剥夺违法者财产来补偿因违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执行力在企业管理的过程中永远都是个变量,不但因人而异,而且因时而变。不同的管理者在执行同一件事情时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如果要想解决执行力的若干问题,就必须先剖析影响执行的根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处以20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 主要是出于对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相分离的现实考虑,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很难在限期内到银行去缴纳罚款,而且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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