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押金合同不成立怎么办? |
释义 |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一、租房没签合同交了押金应该怎样退 租房没签合同交了退押金的标准: 1、先与房东协商。租赁押金一般用于限制承租人的违约行为; 2、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押金将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必须退还; 3、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押金、押金、押金或者押金,但没有约定金性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在租赁关系消除、租户搬迁、清理和支付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赁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租户; 5、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房屋和室内设施的财产受损,可以从押金中扣除; 6、租金不退还的问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二、违约时是否可以用押金扣除 押金的数额通常是按所借物的原价或高于原价交付,在归还借物时退还原有的押金数额。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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