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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手术签字是否必须是直系亲属,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释义
    手术签字不一定必须是直系亲属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在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取得家属或关系人的签字,否则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经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医疗措施。
    法律分析
    手术签字不一定必须是直系亲属签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手术签字要求的合法代理人范围及最新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手术签字要求的合法代理人范围并不仅限于直系亲属。除直系亲属外,还包括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关系。此外,若患者没有可供选择的合法代理人,医疗机构可以依法聘请专业法律代理人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作为手术签字的依据。最新规定要求手术签字的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经过医疗机构的确认和记录。手术签字是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手术决策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因此,患者及其合法代理人应了解相关规定,并在手术前咨询医疗机构以获得详细指导。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手术签字并不一定必须由直系亲属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医疗机构在进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并获得其家属或关系人的同意并签字。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情况下,医疗机构经负责人或授权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因此,患者及其合法代理人应了解相关规定,并在手术前咨询医疗机构以获得详细指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三十一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七条 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专家鉴定组成员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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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2 0: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