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时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该如何处理?
释义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离婚时分割房子,如果三人之间对该房产有约定,就按照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分割。
    如何认定私房拆迁中的“房屋使用人”
    一般而言,认定房屋使用人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是户口条件,如果户口不在拆迁房屋中,即便实际占用房屋,也不能认定为房屋使用人。第二是居住条件,所谓实际占用就是实际居住,尤其是房屋在被拆迁前是否实际居住,当然如果曾经居住,但由于在拆迁房屋内居住困难而在外借房居住,仍然符合房屋使用人的条件。第三是他处没有福利分房的条件。如果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那么在私房拆迁中法院一般会认定为是房屋使用人。
    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一房二卖”时,买房人应如何处理
    “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步骤一:沟通解决。可以首先与卖房者尝试着沟通,运用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如谈判不成功后,应果断选择走司法途径。
    步骤二:申请财产保全。
    步骤三:提起诉讼。买房人应积极收集有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涉及合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离婚后房产证有双方的名字如何解决呢,房产证加名字需要哪些手续和费用
    有夫妻财产约定的从夫妻财产约定,无财产约定的就应按照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如果是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即使产权证取得时间在婚后,该按揭房也应视为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什么叫“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是指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是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四项权利,所有权是物权的基础。法律意义上的“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而《民法典》中规定的居住权就把所有权中的四个权利占了俩,包含“占有”和“使用”,独立成为了一个新型用益物权。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一款“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的,但设立居住权的双方可自行约定有偿。
    对于“一契多户”应如何补偿
    “一契多户‘是指一张房屋产权证,但有一个以上户口本的被拆迁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只针对被拆迁房屋予以补偿,而不是以被拆迁房屋的居住人数多少为依据。对于“一契多户‘,拆迁补偿只对产权人补偿,不牵涉到多户的问题。多户之间的分配可以通过一般民事程序进行解决。
    
     该内容由 林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1 6: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