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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释义
    客体是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主观上为故意,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客观上表现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是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逃汇罪与走私罪有哪些不同
    逃汇罪与走私罪的区别在于:
    1、侵犯的对象不同。逃避外汇罪的对象是国家外汇管理制度;走私罪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和控制,防止逃避关税,防止或限制不应进出口的物资的进出口;逃避外汇罪的对象仅限于外汇;走私罪的对象比本罪广泛得多。所有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包括外汇,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和物品;
    2、客观表现形式不同。逃避汇款罪客观上表现为逃避汇款的行为;走私罪的客观行为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货物进出境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这些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
    二、对逃汇罪认定是怎样的
    对于本罪,应注意其与走私罪的界限,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者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
    2、所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外汇;走私罪的对象却比本罪广泛得多,它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
    3、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谓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其仅限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以及这些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除此之外,均不能构成本罪。自然人构成犯罪时,显然必以单位构成犯罪为前提,否则,亦不能构成本罪;走私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亦可构成其罪。
    5、本罪为具体罪名;而走私罪则为种罪名,其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等多个具体罪名。
    三、与走私罪的界限: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者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与控制,防止偷逃关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该进出口的物资进出口。它与进口贸易及其关税紧密联系在一起。
    2、所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外汇;走私罪的对象却比本罪广泛得多,它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
    3、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调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其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及这些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除此之外,均不能构成本罪。自然人构成犯罪时,显然必以单位构成犯罪为前提,否则,亦不能构成本罪;走私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亦可构成其罪。
    5、本罪为具体罪名;而走私罪则为种罪名,其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等多个具体罪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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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4 7: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