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近日,上海市教委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21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要严格按照中央和本市有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工作、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加强教育管理,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