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执行裁定书没钱还怎么办 |
释义 | 收到执行裁定书没钱还的处理方式如下: 1、被执行人没有钱,可以执行其他公司财产; 2、如果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中止案件的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对执行裁定书不服的解决方法如下: 1、若是当事人对执行裁定不服的话,可以在15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若是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就会裁定驳回,若是成立的,就会进行再次立案,若是在判决十日之内没有上诉,那么判决书就会生效。 综上所述,收到法院的行政强制执行裁定书以后实在没有执行能力的可以申请分期缴纳或者暂缓缴纳,因为被执行人真的没有钱交罚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即便强制执行也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如果有能力交罚款却拒不交纳,财产会被法院查封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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