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