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企业上市需要的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开业时间三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重建或者本法实施后新成立的,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面值超过1000元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录;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中小上市条件是什么     中小企业上市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2、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3、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票上市条件都有什么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后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