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现单方涂改添加,可使用己方持有的合同或相关证据。需要调整条款时,可在合同上做出一致改动并签章。双方意思一致的涂改添加不同于合同变更,应提交相关证据。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订立时,通常会在条款中明确“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进入诉讼程序后,一方若认为对方提交的合同存在单方涂改添加,只需出示己方持有的合同或相关证据即可获得胜诉。在双方缔约过程中,如需调整已打印的合同文本的条款,可在一式两份的合同上做出一致的改动,改动处需加上双方签章以确保合法性。如果未加签章,通常也不会因单方涂改而引发争议,因为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这种在合同订立时双方意见一致的涂改添加,不同于合同订立后的变更,后者适用《民法典》第502条的规定。若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提交的合同存在单方涂改,应提交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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