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怎么反起诉对方一定要律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被起诉怎么反起诉对方一定要律师吗? 法院起诉不一定需要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民事诉讼怎样写起诉状 民事诉讼起诉状应当写明如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律师拿钱不办事怎么解决 律师拿钱不办事的解决方式是当事人或者委托人可以先找律师事务所协商,要求退还所收的全部或者部分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该律师所在地的律师协会或者司法机关投诉,要求对律师进行查处。如果事实清楚,可以去区、县司法局或市司法局反映,他们负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向律师协会投诉。假如投诉无果,可以按合同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委托代理的基础是信任,信任基础缺失,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只是退费与否、退费多少的问题。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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