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如何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投标人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应当合法、公正竞争,并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和透明度、评标标准以及争议解决机制等。 法律依据: 1.《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投标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自主竞争、公正合理的原则。 2.《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自行承担违反招标文件规定而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权自愿约定合同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前款规定的,其内容无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制定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及评标程序,并将其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向投标人公告。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投诉、申诉期限为七日。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收到投诉、申诉后及时处理,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投诉、申诉人。 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投标人在实际招标投标过程中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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