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婚前财产范围的认定: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具体包括在结婚登记前,一方通过遗嘱或者赠与合同获得的只归自己的财产;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一方在婚前专用的生活用品。对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财产所有权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