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以他人名义 购房 ,再把 房产过户 到自己名下算正常过户。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 房产证 , 契税 证,土地证, 住房贷款 还请,无 抵押 。以上手续齐全,随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 房屋所有权 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