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拘留罚款去哪里缴纳 |
| 释义 | 留罚款应当这样缴纳: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如果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派出所拘留流程流程如下: 1、首先查找双方进行谈话,做一份证据笔录,然后排除正当防卫,让被害人识别伤害,然后进行区分。如果受害人受到轻微伤害,双方当事人将被允许进行民事调解,可以达成赔偿协议,一般公安机关只会处以罚款; 2、不能达成赔偿协议,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如果被害人受轻伤,允许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符合刑事和解条件,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不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直至庭审。 3、如果受害人严重受伤,双方都可以进行民事调解,但案件将移交检察院起诉,移交法院审理。 4、对他人造成轻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拘留,如果双方和解,一般免予行政治安处罚。 综上所述,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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