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检察院对某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如何演变? |
释义 | 未成年或成年人经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即刻获释,但如有轻微犯罪事实且态度良好、无严重后果,仍无国家赔偿。警方的刑事拘留措施如有错误,受害人可获国家赔偿。 法律分析 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只要是经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会被立即释放的第一,如果是犯罪事实存在,但是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下,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虽然被不起诉,但是还是存在犯罪事实的,所以被羁押期间是不会得到国家赔偿的第二,纯粹的警方作出的刑事拘留措施是错误的,因司法机关执法过程之中的过错,对公民采取强制措施,后公民被释放,受害人是可以得到相应的国家赔偿的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后的影响和后续发展 未成年人检察院对某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可能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和引发各种后续发展。首先,该决定可能会对案件当事人产生积极的心理和社会影响,例如减轻了未成年人的心理负担,有助于其重新融入社会。同时,这也可能引发公众对该决定的争议和讨论,涉及到法律公正、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等议题。此外,该决定还可能对未成年人司法体系产生影响,促使相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和康复的工作。综上所述,未成年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影响和后续发展是一个多维度的复杂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和利益。 结语 未成年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对于案件当事人和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这一决定不仅能减轻未成年人的心理负担,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还可能引发公众对法律公正和未成年人权益的讨论。此外,该决定还有助于促使相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和康复的工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和利益,未成年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具有多维度的复杂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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