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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设立质权后能否再抵押
释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设立质权之后能够进行抵押,因为抵押并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四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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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1 11: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