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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涉外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一般情况下,北京涉外离婚诉讼材料如下:1、双方的身份证件,境内居民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境外居民是有效护照、国际旅游证件;2、合法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在境内登记的,要结婚证;3、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要提供房产产权证书、股票持有证书、银行存款证明、保险、车辆;4、涉及抚养问题的,要提供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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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0 19: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