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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听力残疾证一二三级的标准
释义
    听力残疾证一二三级的标准如下:
    1、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等于91dB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2、听力残疾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至9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3、听力残疾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至8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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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9 20: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