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仲裁当事人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以自己的名义参与仲裁程序的,如仲裁代理人,不是仲裁当事人;     2、与可仲裁的民事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主体是争议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所有者和义务承担者;     3、受仲裁裁决的约束,正是因为仲裁当事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仲裁程序,并与有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有直接利害关系,仲裁机构作出的权利义务确认是仲裁裁决,直接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