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月平均工资计算。 获得以下赔偿: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费用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因工伤发生的费用哪些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